視訊申請
一、服務內容
1.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
2.申訴或陳情。
3.行政救濟之諮詢與協助。
二、服務時間
每週一~週五上班日(上午9時~11時,下午2時~4時)
三、受理方式
1.民眾利用電腦或手機,透過Line軟體與本局納保官加為好友,即可直接向納保官尋求視訊協助。【納保官聯絡方式】
2.納保官答覆申請人完竣後,傳送滿意度調查表請申請人填覆。
四、注意事項
1.依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作業要點第10點規定,納稅者申請權利保護事項應填寫申請書,並由申請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爰未填寫者則視同放棄本次申請。
2.納保官所為之公文書非行政處分,僅屬行政救濟以外之紛爭解決機制,倘若對稅額處分或行政處分不服,仍請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或訴願法第1條規定提起行政救濟,以免遲誤法定救濟期間,影響您的權益。
最後更新日期:111/12/01 累計瀏覽: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