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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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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之項目

  1. 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七條之各款規定,一至四為應公開項目
  2. 法律依據:蒐集、保有或管理之法律依據
  3. 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類別:參照法務部85年8月7日法令字第19745號公布「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1 累計瀏覽: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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