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利用市有空地,本府提供可供認養綠美化市地,讓社區民眾一起打造生活環境好品質。
申請方式
由社區民眾所在里辦公處、社區發展協會,檢附綠美化之相關計畫、綠美化土地地籍資料及現場照片,向各轄區公所申請,或由環保團體(限本府環境保護局之環保志工小隊)提送上開資料,經本府審核後,與本府簽訂委託管理契約。 每期認養期間以不超過2年為限,認養單位應負責任及義務詳如委託管理契約。
提供表格:委託管理契約
可供申請綠美化市有地清冊PDF
最後更新日期:114/05/21 累計瀏覽: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