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用地
適用條件 |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用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不予免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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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 全免。 |
申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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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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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走廊地
適用條件 | 供公眾通行的騎樓走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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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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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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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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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教堂、 寺廟等用地
適用條件 | 有益於社會風俗教化之宗教團體,經辦妥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其專供公開傳教佈道之教堂,經內政部核准設立之宗教教義研究機構、寺廟用地及紀念先賢先烈之館堂祠廟用地全免。 但用以收益之祀田或放租之基地,或其土地係以私人名義為所有權登記者不適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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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 全免。 |
申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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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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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保留地
適用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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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 全免。 |
申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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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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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崩、地陷、流失土地、沙壓等地
適用條件 | 因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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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 全免。 |
申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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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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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政府機關、公立 學校及軍事機關部 隊、學校使用之土地
適用條件 | 無償提供使用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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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 全免。 |
申請時間 | 免申請。 |
應檢附資料 | 由使用機關通報稅捐機關主動辦理減免。 |
區段徵收重劃土地
適用條件 | 於辦理期間致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使用而無收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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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 全免※辦理完成後減半徵收兩年。 |
申請時間 | 免申請。 |
應檢附資料 | 由地政機關列冊通知稅捐機關主動辦理減免。 |
軍事設施及管制區
適用條件 | 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區,經依法劃為管制區而實施限建或禁建之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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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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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免申請。 |
應檢附資料 | 由國防軍事機關列冊敘明土地標示及禁、限建面積及限制管制圖等有關資料通知稅捐機關主動辦理減免。 |
水源特定區土地
適用條件 | 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依都市計畫程序劃定為水源特定區之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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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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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免申請。 |
應檢附資料 | 由水源特定區管理機關列冊敘明土地標示 、使用分區送稅捐機關主動辦理減免。 |
古蹟保存用地
適用條件 | 依法劃定為古蹟保存區或編定為古蹟保存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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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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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免申請。 |
應檢附資料 | 由古蹟主管機關列冊敘明土地標示、使用分區送稅捐機關主動辦理減免。 |
飛航管制區土地
適用條件 | 依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週禁止限制建築物高度管理辦法規定禁建或限建之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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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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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免申請。 |
應檢附資料 | 由民航主管機關提供機場禁建限建管制圖等有關資料送稅捐機關主動辦理減免。 |
民間機構參與本縣(市)重大公共建設,供直接使用
適用條件 | 參與重大公共建設,經主辦機關核准之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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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 其實際減免標準,依土地所在地縣(市)制定之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規定之標準認定。 |
申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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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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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歷史建築物用地
適用條件 | 經本縣(市)核定之私有歷史建築物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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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稅率 | 其實際減免標準,依土地所在地縣(市)制定之私有歷史建築物地價稅房屋稅減徵規則規定之標準認定。 |
申請時間 | 免申請。 |
應檢附資料 | 由縣(市)主管機關列冊,敘明土地標示、使用分區、使用面積,送稅捐機關主動辦理減免。 |
最後更新日期:109/11/28 累計瀏覽:1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