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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查及訴願決定書案例

編號
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1
地上無建物,又為房屋法定空地,且非建物基地號,亦非相鄰土地,也非與主建物一併取得者,非房屋基地範圍。
2023-12-29
2
地上無建物,又為房屋法定空地,且非建物基地號,亦非相鄰土地,也非與主建物一併取得者,非房屋基地範圍。
2023-12-29
3
土地經法院判決確定塗銷原移轉登記,回復所有權登記後須再次申請,方有特別稅率之適用。
2023-12-29
4
相鄰兩棟平房或樓房為本人或夫妻個別所有,為適應自用住宅需要而打通或合併使用者,始得合併認定為一處。
2023-12-29
資料筆數【14】頁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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