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國定及例假日不開放;機關要求申請人於一定期日前至指定之處所應用檔案。申請人如有違反,機關亦得要求另案提出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109/12/07 累計瀏覽: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