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商標

Menu

人事業務最新消息

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
111-08-31
519

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

公務人員酒後駕車建議懲處基準表

 

一、為杜絕同仁酒後駕車之行為,以維護政府形象及保障交通安全,加強宣導「酒後不開(騎)車」之觀念及相關責任。
二、如公務人員發生酒駕情形,將依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辦理。
三、請各單位確實轉知,避免同仁因不諳法規致有違法情事。

最後更新日期:112/09/07 累計瀏覽:519

開啟
TOP facebook 地稅小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