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自身權益,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檢視是否有稅單忘了繳納,如有未繳納稅款,請儘速至該局補單繳納,以免被移送強制執行,財產恐遭查封拍賣。
該局表示,日前本市寵物店老闆自105年起積欠使用牌照稅款5萬餘元,經移送嘉義行政分署執行,並經該分署啟動查封該店之商品強制執行程序,進行查封扣押,老闆因不明白封條的重要性,差點誤撕封條。
該局說明,撕毀執行封條屬於妨礙公務行為,依刑法第139條規定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執行官當場告知老闆法條規定之嚴重性,老闆恍然大悟隨即赴嘉義行政分署繳清全部欠稅。
該局提醒,在執行查封過程中所貼的封條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隨意撕毀,請民眾收到稅單時,記得在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勿心存僥倖,若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可於繳納期限內向該局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線上申請https://shorturl.at/KWmvx)。
如您有欠稅相關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該局使用牌照稅科電話(05)2224371轉115-118,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最後更新日期:113/09/23 累計瀏覽:125